搜索
南通市外贸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
拥有中国和美国多项专利
b

Nantong Glucosamine Fair Trade Workstation

Your location:
Homepage
/
/
/
中华人民国和国对外贸易法之十一

中华人民国和国对外贸易法之十一

(Summary description)第十一条  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是,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经授权经营企业的目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调整并公布。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擅自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的,海关不予放行。

中华人民国和国对外贸易法之十一

(Summary description)第十一条  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是,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经授权经营企业的目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调整并公布。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擅自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的,海关不予放行。

Information

第十一条  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是,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经授权经营企业的目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调整并公布。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擅自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的,海关不予放行。

Scan the QR code to read on your phone

丨News

Title:

CONTACT US

Address: 6th Floor, Jiaba Business Building, Section 78, Qingnian Middle Road, Chongchuan District, Nantong City, Jiangsu Province

Fax:+86-513-85513976

CUSTOMER FEEDBACK

Username used for comment:
客户留言
Description:

Nantong foreign trade medicine and health products co. LTD.    苏ICP备2021047918号       

Powered by www.300.cn